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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2023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号)安排,2023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于6月10、11日举行。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考试指导和监督工作由省委人才发展局、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资格核查工作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负责。 二、考试科目 (一)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试科目为“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测量数据处理及计量专业实务”(客观题)和“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详见附件1)。 (二)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考试科目为“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客观题)和“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客观题)2个科目。参加全部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在连续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三、报名条件 凡符合《市场监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市监计量〔2019〕197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详见附件2)告知承诺制 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除“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外,其他所有报考人员均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或“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考。 “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或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自动审核或在线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按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进行人工核查。在考前、考中和考后将全程运用多种方式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并采用随机抽查、重点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对不实承诺将按有关要求进行处理。 五、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3年4月11日至4月19日。 (二)报名流程:网上报名、资格核查和网上缴费(详见附件3)。 六、考试收费 考试收费标准依据《海南省物价局、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核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5〕2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收费标准60元/人/科。开具电子发票的考生,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后14天内申请(详见附件4),逾期不再受理申请。 七、成绩发布和考后复核 (一)成绩查询。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二)成绩公示。成绩拟合格人员名单将按要求在行业主管部门和“海南省公共招聘网”(http://zhaopin.hainan.gov.cn/)进行公示。 (三)考后复核。成绩公示后,将在海南省公共招聘网发布资格复核人员名单等有关事宜。资格复核人员,须按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办理资格复核,逾期或拒不接受核查的,考试成绩按无效处理。 八、其他事项 (一)应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社会保障卡原件、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考试开始5分钟后禁止进入考场;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 (二)应试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考试结束后,对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对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严格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九、考务咨询(一)报名资格咨询电话:65378302(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二)考试咨询电话:65375001、65339752、65338399、65351474。咨询时间:08:00-12:00、14:30-17:30(节假日除外) 附件:1.2023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表 2.2023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3.2023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流程 4.电子发票代开申请表
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2023年4月11日
附件12023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安排表(考试日期:6月10、11日)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6月10日 9:00-11:30 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一级)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二级)14:00-16:30 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一级)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二级)6月11日 9:00-12:00 计量专业案例分析(一级)附件22023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一、一级注册计量师 (一) 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4年; (二) 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3年; (三) 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2年; (四) 取得理学或工学门类专业硕士及以上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五) 取得其他学科门类专业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其从事计量技术工作的最低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二级注册计量师 取得中专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满1年。 三、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已取得工程系列或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参加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只参加《测量数据处理与计量专业实务》《计量专业案例分析》科目考试。免试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 取得原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检定员证》的人员,参加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计量专业实务与案例分析》科目,只参加《计量法律法规及综合知识》科目考试。免试科目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证书。附件32023年度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一)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网上注册报名。 (二)非首次报名的报考人员须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补充完善学历学位等信息。 (三)注册信息在线核查原则上需24小时,报考人员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学历学位信息补充,以免错过报名。 (四)报名期间,报考人员需更正报考信息或找回用户名或密码的,可登录海南政务服务网(https://wssp.hainan.gov.cn/),搜索“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信息更正”服务事项,在线进行办理。 二、资格核查 (一)在线核查。报名时选择告知承诺制的考生,报名资格核查通过在线核查方式进行,不再到现场核查。 (二)现场人工核查(下列报考人员须到现场人工核查):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2.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的报考人员; 3.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报考人员; 4.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报考人员;5.撤回承诺申请的;6.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需要到现场人工审核报名资格的考生须于4月11日至4月19日工作日期间将考试报名表1份,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及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年限证明等有关材料送至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处进行资格审查并进行报名确认(地址: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政府大楼1007室,电话:65378302) 三、网上缴费 考生报名确认后,应于4月11日至4月19日期间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逾期不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四、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3年6月2日-6月11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以《一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二级注册计量师资格考试大纲(2009版)》为准。 六、证书查询 (一)电子证书。合格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证书查询”进行电子证书下载和查询。 (二)纸质证书。合格人员可登录海南省公共招聘网“人事考试”专栏查询纸质证书发放相关信息或关注“海南就业”微信公众号浏览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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